冠华名门国际家禾物业侵犯业主权利[编号:784728]

  王新庆 留言    2026-02-21 15:56:04

  申请事项: 1. 请求贵局依法核查并公开家禾物业入驻冠华名门国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文件及招投标程序合法性。 2. 请求贵局依法查处家禾物业擅自迁移景观树木、毁坏小区绿地改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3. 请求贵局责令家禾物业限期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公共收益(停车费、广告费)账目、水费代收代缴依据。 4. 请求贵局核查家禾物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从业资质,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南阳市卧龙区冠华名门国际的业主。该小区目前由开发商指定的家禾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在服务期间,我们发现该物业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入驻程序存疑: 据我们了解,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存在密切的亲属利益关联(法定代表人系开发商外甥等),涉嫌未通过合法招投标程序直接入驻,且从未向业主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情况。 2. 破坏小区环境: 该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未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迁移小区景观树木,毁坏规划绿地用于建设停车场。这不仅破坏了居住环境,也涉嫌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城乡规划相关法规。 3. 财务不透明且乱收费: 该物业公司从未公示物业费收支及公共收益情况。更严重的是,其私自提高居民水费价格,且无法提供合法依据,虽经工商机关处罚但仍未整改到位。 4. 缺乏监管: 因本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我们无法通过自治组织维护权益,只能求助于行政主管部门。 5.纵容并配合开发商占用约1000平方米公共绿地及附属设施,变更用途并出售给个人,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共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贵局作为物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 因此,我们特向贵局提出履职申请,恳请贵局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此致 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卧龙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卧龙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处理。经区住建局、武侯街道现场调查处理,网友反映南阳市家禾名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份进驻服务时,未通过招投标方式进驻问题属实。根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宛建[2022]141号文)第八条、九条规定:权限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行使方式:直接下放。下放此两项工作职责于2022年6月6日开始,区住建局物业服务股开始行使此项工作职责,经工作人员督促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反映问题进行整改,于2024年5月11日完善招投标手续,相关手续均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纸质版在区住建局物业服务股留存。

关于网友反映的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未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迁移小区景观树木问题,经现场调查,名门国际小区门口有景观树因病虫害移走养护,小区内以前发生过树木生病虫害在小区内养护(喷洒农药、输营养液等)造成树木死掉的现象。工作人员发现门口景观树有病虫害现象,因担心在小区内养护不到位,遂联系专业养护的人员移走养护好后再补种回来,结果挖出后树木根部已经腐烂,确认无法养护后已经补种上球形树木,树木已补种到位。关于网友反映的物业公司毁绿建停车场问题,小区物业公司未有建设权限,停车场由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如网友对此有异议,可到规划部门进一步咨询。

经现场检查,小区公共收益已公示在小区门口信息公示牌处。网友反映的水价提高问题,物业公司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已将2021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多收取的自来水损耗费退还给小区业主。详情如下:(1).退费范围:凡是2021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期间充卡购水单价3.7元的用户请携带水卡到物业中心办理;(2).退费金额计算方式:2021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内所购买的自来水吨数乘以损耗费(0.3元每吨);(3).退费方式:可以直接抵扣下次应缴纳的物业费或直抵扣下次预存的水费。目前物业公司已对此问题进行整改,费用已退,已按照自来水公司3.4元每吨水费一费制进行收取。

关于网友反映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问题,小区业主自行组织两次业主大会,因各种原因未能召开。2025年5月,武侯街道、社区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推荐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时,因被推荐成员造假、重复推荐而终止。街道、社区发布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通告,2025年7月9日,小区部分业主对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仍想成立业主委员会。2025年10月9日,行政复议部门驳回了小区业主行政复议诉求,目前需等待小区业主是否上诉,如上诉,待行政诉讼判定结果后,街道、社区再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

关于网友反映的物业公司配合开发商占用约1000平方米公共绿地及附属设施,变更用途并出售给个人问题,现场经物业公司负责人反馈,物业公司从未参与网友所反映此问题。反映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设房屋,有建设方到规划等部门对规划进行变更后建设,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变更项目在小区院内进行了公示,公示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方: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6日止。如网友对此有异议,建议到规划部门进一步咨询。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已要求物业公司负责人,如网友到物业服务处需要配合提供相关手续及说明,物业需全力配合。网友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可拨打办公电话0377-63192089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