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您好!我叫张德营,是一名老复员军人。1948年参加革命,1958年复员回到镇平,参加建立镇平电厂建设工作。为电厂建设用尽所学,是电厂技术骨干,教出了第一批电工。但是肃反运动中受到姜维等人的诬告,县公安局将我进行了抓捕、判刑。1961年平反后,姜维等人已经成为电厂领导层,又一次将我陷害,终止我参加工作,将我下放。我拖家带口在南方流浪了几十年,改革开放后才又一次回到镇平。 回来后,我曾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对我的诬陷有个公正的处理。但由于档案不知去向,申诉不能成功。三十年过去了,在朋友的帮助下,得知自己的档案在镇平县人民法院作为刑事犯罪人员档案统一管理。可我是文化大革命时代受到迫害的退伍军人,已经平反了,不是刑事罪犯,不应该扣存我的档案。 在此,我强烈要求领导能够帮助我将档案调回民政局。我已经老了,但是档案一天不放回民政局,我的屈辱就一天不能得到平复。在此表达我最真切的期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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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多方查询,就具体情况已与当事人对接说明,并尽可能提供帮助。如有需要,可及时拨打电话655671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