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第一实验幼儿园在公共道路私设石墩占道。[编号:770111]

  吴生 留言    2024-11-30 16:07:28

  镇平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在公共道路私设石墩占用道路。根据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 该行为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存在安全隐患,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处理。 如若因学生安全问题,可将石墩设置在马路牙子上面,而不是摆在马路牙子下面占用公共道路。且在学生上下学期间有公安机关护学岗守护,设置石墩占用道路多有不妥。(该实验幼儿园门前空位场地很大,设置石墩占用道路很不合理) 希望政府协调,将石墩合理设置。最大限度的还路于民,还路于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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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县教体部门核查反馈,前期该道路两侧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该园幼儿接送和师生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师幼的健康安全,县公安部门要求(石墩距石牙2米、石墩距石墩1.5米)该园在此设置石墩,以防止停放车辆、阻碍进出现象。此举措是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并非学校擅自作为,如有违规和不当需要整改,以综治、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命令、通知、函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