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取消杨营小学教师早上6:50到校门口值班的意见[编号:770276]

  海云 留言    2024-12-06 11:20:32

  我是镇平县杨营镇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家属,有关上级自2024年11月初开始,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由,要求小学教师轮流每天早上于6:50到校门口值班。彼时东方未明,寒风凛冽,几人于校门口瑟瑟发抖,着实难忍。而保护学生安全这一理由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同时我认为此项决策也极为不妥,以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学校门口值班工作不属于教师职责。 (二)教师门口值班的作用形式大于实质,不仅未有效解决学生安全的问题,反而大大增加了教师的额外工作负担,这种作秀式值班实际上的是形式主义在基层的一种具体表现,与中央提出为基层减负大政方针相背离。 (三)为学生安全而让教师在校门口值班的要求既不符合法律也不合情理,也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这其中是否有官僚主义、拍脑袋决策或者刻意撇清主体责任的情况,还需领导明察,如果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还请明示,以正视听。 (四)教师正常上班时间早上7:40,已经相对较早,现提前已接近一个小时,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节奏,接送孩子和工作时间互相冲突,最近一段时间总发生争吵,已危机婚姻,身为教师家属,因此项要求变得苦不堪言,并且这种情况远不止我一人。 以上,请有关领导劳神费思,略微关切,如无合规合法理由,请取消教师校门口凌晨6:50值班要求。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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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经县教体部门核查反馈,该校为一所公办六年制非寄宿制完全小学,根据《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切实加强“护学岗”建设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实际,科学划定校园安全区域,统筹公安派出所、治安、交警、巡特警等各种力量,落实公安民警、辅警、学校领导、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们的安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杨营小学在杨营镇派出所指导下,由公安民警、学校领导、学校保安、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以上人员按值班表编排每周值班一次,教师有特殊事情可以提前说明情况,更换人员。护学岗人员到岗时间为:上午7:10到岗,下午5:20到岗。因部分家长在7:00就把孩子送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11月21日,杨营派出所要求护学岗早上6:50全部到齐(此时间持续两天,11月21日和11月22日,23日和24日为双休日),随后该校要求家长送学生到校最早时间不能早于7:20。自11月25日开始,参与护学岗的人员7:10到校工作。针对反映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将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更加合理地安排教师护学岗的到岗时间,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减轻教师的负担,平衡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