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镇平县财富世家小区居住,2021年购置一辆新能源车辆,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了充电桩。小区物业一直按照每度电0.9元的标准收取电费,本人多次要求物业出示收费标准的批示文件,物业人员一直以种种理由不能出示。2021年至今,一直采取的是物业管家微信通知逐月按每度电0.9元进行缴费。2025年6月初,管家再次微信通知我缴费,我到物业办公室进行缴费,在询问收费标准时,管家开始催促我按每度电0.9元先交费,在我再三要求下,管家又转口说收费标准调整成每度电0.75元,并声称有收费标准文件,但一直无法出示。 本人请求,财富物业公示2021年以来的充电桩收费标准,如无相关文件支撑,请政府查清是否涉及乱收费?如涉及乱收费,请退还本人及小区其他同类情况业主这些年多收取的费用。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雪枫街道办事处核查反馈,关于地下室充电桩在交付时未设置电动车充电线路,为满足业主需求物业进行改造调整接入的是小区公共电力,由于其安装方式和使用情况与家用电有所不同,收取标准一度电0.75元,基础电费加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