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2025年9月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在居民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过程中,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 ”。 关于上一条留言的回复:一、关于已安装的2个充电桩,地下车库线路是照明线路,经受不住充电桩的超大负荷,为什么有消防安全隐患还在正常使用,为什么同样是慢充桩受不住超大负荷,为何不全面禁止使用? 二、因为地下车库百分之98的车都是燃油车,就阻挠国家政策和河南省办公厅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三、小区是老旧小区,开发商配备的地下车库线路是照明线路,经受不住充电桩的超大负荷,关于照明线路是否能接慢充桩,能决定的是国家电网人员的专业评估,如果之前安装的充电桩至今还能正常使用,那正说明线路没有问题。如以“电容不足”为借口,我需要国家电网的专业评估,而不是物业的一面之词 四、商业街安装的公共充电桩共4个,4个充电桩无法满足日常充电需求(慢充桩充电5个小时起步),而且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外来车辆频繁占位,无牌电车违规停车,油车占位乱停乱放、飞线(拉十几米的插排再连充电器在路边充电)消防问题严重,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业主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涅阳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进行了核查反馈,
11月10日,涅阳街道办事处物业办联系物业核实情况,经物业查询,自中央华府小区建设以来算起,地下车库里共安装了3个充电桩,情况如下:①:1个住户已搬走,电已停用;②:1个住户安装后只使用一次,线路带不动负荷,用不成也已停用;③:1个住户安装后出门工作了,未投入使用一次。综上现在中央华府小区未有在使用的充电桩且现已全面禁止安装充电桩。有公共充电桩的停车场是免费停放的,物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安排的有人员在疏导车辆,需要充电的车辆无条件放行,安排车位。物业办同时督促中央华府物业加强人员巡逻及时规范不合规停车和飞线充电行为。
县供电公司针对安装充电桩相关要求进行下列反馈,
居住区低压个人充换电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流程
一、业务受理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固定车位使用证明(如固定车位产权证明、车位购买证明(发票、合同或者协议等)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证明。对于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权属证书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的,可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承租方提供租赁协议的同时,另需提供出租方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3、物业证明(无物业的由居委会、业委会出具):物业出具的允许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物业章。
4、用电人新能源汽车购车证明(任选其一,需提供复印件 ):行驶证、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意向书等证明。
5、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委托人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已有客户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无需再次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在供电公司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二、供电方案答复:
供电公司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或按照与申请人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确定供电方案。
三、装表接电:
在装表接电前,供电公司将与申请人签订《低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在装表接电申请后,供电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四、注意事项:
1、供电公司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后,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仍无法提供所缺资料而导致流程终止的,请再次申请同一用电地址办理相同业务时提供完整资料。
2、原则上首次申请用电的新建项目中一个独立不动产权属范围内的用电需求,应当作为一户申请报装用电
3、本业务不包括当地政府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上的用电项目。
4、非供电公司“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小区,供电公司不接受本业务。
5、购车证明需要提供用电人本人、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佐证复印件(不含单位车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是指能取得交管部门颁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汽车。
6、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应采用单相、交流220V电压,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7%、-10%;额定电流不应大于 32A。
7、根据《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GB/T36040-2018):6.4.2除电动汽车快速充电专用区域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其他车位宜按慢充方式计算用电负荷,每个充电设施充电功率按8kW计算。7.4电动汽车快充装置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慢充装置可由居民住宅小区的配电变压器低压供电。
公用电动汽车高低压充换电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流程
一、业务受理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用电地址物权证件(采用固定车位使用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证明)代替用电地址物权证件,还需提供物业(无物业的由居委会、业委会出具)同意的公用桩建设和施工方案等资料。对于未取得农村宅基地权属证书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的,可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承租方提供租赁协议的同时,另需提供出租方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3、高压报装另需提供用电设备清单(提供主要用电设备名称、单台设备容量、设备数量、负荷等级、负荷特性等)。
4、高压报装另需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
5、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经申请人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已有客户资料或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无需再次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在供电公司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二、供电方案答复:
高压充换电设施:受理用电申请后,供电公司将安排客户经理与申请人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并在1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低压充换电设施:该业务无供电方案答复环节。
三、装表接电:
高压充换电设施:申请人在内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供电公司进行竣工检验,供电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对竣工检验发现的问题,供电公司将一次性书面告知。竣工检验合格、供用电合同已签订、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结清后,供电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装表送电。
低压充换电设施:在装表接电前,供电公司与申请人签订《低压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申请人在内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供电公司装表接电。实行“三零”服务的用户,仅安装电表的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他的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 个工作日;不实行“三零”服务的用户,申请人在内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供电公司装表接电。在装表接电申请后,供电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首次申请用电的新建项目中一个独立不动产权属范围内的用电需求,应当作为一户申请报装用电。
2、原则上以客户用电地址物权证件上的规划中心线或外墙确定规划红线,出于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的考虑,实际中可由双方协商。
3、非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显示的企业经营范围,应与用电报装行业类别相匹配。
4、本业务不包括当地政府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上的用电项目:
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0〕69号)文件要求,新增变压器须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未达到能效标准要求变压器将禁止接入电网。
如果是专线或双电源客户,另需签订《调度协议》。
如果项目施工涉及公路、铁路、绿地、桥梁、市政管线等公共基础设施,需提前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低压线路敷设选择需要申请人配合。对涉及居民区、公路、铁路、绿地、桥梁、市政管线等公共区域施工的,需提前协调村委会、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或提前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施工无法顺利进行,供电公司将暂时终止流程。
我公司投资界面严格按照《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要求执行。
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文件要求,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持续深化“三省”服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三零”是指“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是指“省力、省时、省钱”。)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保障您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以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登陆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网站(http://henb.nea.gov.cn)查询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