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镇平县涅阳四初中违规拒收学生,恳请教育部门调查[编号:781683]

  梁锐 留言    2025-11-17 22:48:53

  本人孩子系镇平县涅阳四初中(全称:镇平县涅阳办事处第四初级中学) 在校学生。孩子因在校厕所抽烟的违纪行为,已按学校老师要求回家反省,期间认真撰写检讨书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后,郑重提交给学校校长。校长当时承诺,待期中考试结束后会协调老师安排孩子进班返校。 然而,学校后续行为严重违反教育相关规定,公然侵犯学生受教育权:先是无故禁止孩子参加期中考试,剥夺其正常考试权利;考试结束后,孩子要求返校时,任课老师却以“需校长批条”为由拒绝其进班;我们多次拨打学校公开电话(0377-65995885)联系校长未果,好不容易找到校长本人后,其不仅拒不履行此前承诺、未对孩子返校事宜作出任何合理处理,始终与老师互相推诿扯皮。 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变相开除学生,即便学生违纪,惩戒期限也有明确限制,且学生已完成反省、提交检讨,学校无任何正当理由长期拒收学生返校,导致孩子无法正常接受教育,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现恳请镇平县教育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立即介入调查,严肃查处镇平县涅阳四初中违规拒收学生、漠视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责令学校立即纠正错误,安排孩子尽快返校就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学生一个公平合规的就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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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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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教育体育局进行了核查反馈

经调查,反映问题所涉及学生为涅阳四初中学生李某某,今年秋期以来,该生上课经常说话,不认真听讲,影响其他同学学习;该生在校期间两次带烟、打火机,课间在厕所吸烟;另外李某某还经常和社会青年勾结,晚上放学在学校附近来回乱窜,影响比较恶劣,学校领导和班主任都和家长进行过沟通,希望加强教育。

期中考试前一周,李某某因在厕所吸烟,该学校因其多次违纪,让其回家反省,写出深刻检查。和家长沟通后,家长同意期中考试后回校上课,不存在无故禁止学生参加期中考试的情况。

11月13日早上,李某某家长带孩子到校,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让家长找校长办理返校入班手续,正好当时因一名学生发烧晕倒正在急救、联系救护车,让家长稍等一会或者吃过早饭来学校,家长就不高兴,认为学校和班主任相互推诿,带着孩子就走了,后续没有再联系班主任和学校。

11月18日上午,收到家长留言情况后,该学校及时与家长进行了沟通,告知学生在校表现,希望家校做好配合教育管理,并同意学生尽快返校上课。家长表示理解,并表示愿意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持续关注事情发展,同时要求学校做好家校沟通,积极开展家校共育,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