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爆屏急修’购买手机时预付了一块电池的费用,收据上标注‘保电池一块’,因店铺迁址(现地址为镇平县涅阳路地产品路口站牌),前往兑换极为不便且我实际用不上该电池,向商家提出退款被明确拒绝,商家称‘票据写可换电池,无退款一说’,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款未消费且商家无法便捷提供服务,我有权要求退款。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核查反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与商家进行沟通调解,商家承诺给反映人换电池,或给一块电池,或者退还100元,反映人可任选其一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