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晁陂镇中心学校不作为 乱作为[编号:784355]

  李冰 留言    2026-02-02 18:17:50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晁陂镇的一名小学教师,现向你们反映我镇教育的一些不正常现象1、中心校领导不作为,损害教师利益:课后服务费收费人为降低标准,依据镇平县镇发改价格[2024]4号文件规定 小学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初中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70元。而我镇今秋的课后服务费初中5个月收费350元,而小学5个月只让收费280元,为何不让按标准收费。小学收费都是扫建行收费码上交,为何初中却让交现金。 2、乱作为,为完成县教育局小学生学习报的征订任务竟不顾学校经费现状(多年前的外债都还不上)强制统一摊派从学校经费中扣款订学生学习报。听说全镇都二三万元,我校有二三千元;违背国家双减政策假借蒙小集团名义违规组织全镇小学三至六年级期未统考调研。全镇教师统一调换监考,统一改卷,统一排名,加重师生负担,这是否违背政策。 3、统一推销学生校服,质量差价格高。春期发放学校领导发的比老师都多,听说校长一节课没上却发三四千,这是否正常。以上情况请领导明查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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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核查反馈

1、关于课后服务费减少收费

2025年秋期课后服务费,按照镇平县发改委文件《关于镇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镇发改价格[2024]4号文件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晁陂镇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课后服务按照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开学初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期末测算学生参加的实际时数进行缴费。晁陂中心校和辖区小学充分听取大部分学生家长希望减少收费的建议,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原定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免少收费,小学2025年秋期课后服务费应收300元实际收取280元。

课后服务费缴费方式自由,现金和扫码都可,收缴后统一交入县财政专户。

2、关于报刊征订和教师监考

晁陂镇中小学生学习报的征订,发行部门通过学校都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费用由学生或监护人直接与发行部门对接,学校只尽接收与协助发放的义务。

本学期期末3到6年级学生进行学业检测,晁陂镇中心校对该统一考试组织安排了教师监考,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属正常教学活动。

3、关于推销校服与课后服务费发放

晁陂镇各中小学校服采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装备主管部门下发的采购流程操作进行,且2025年秋期全镇各学校均无新采购校服情况。

晁陂镇2025年春期课后服务费发放,各学校按照学期初制定的课后服务费分配量化方案进行计算,费用全部用于参加服务的人员,包含社团辅导员或负责人、班主任、以及其他参与服务管理的教职工。因各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具体实施服务的方式、参加人员的工作量、服务项目等各不相同,各学校各教职员工存在校际差异和个人差异。经核查,各学校校长发放的费用均为该学校参加服务人员中较低档次或最低档次,不存在学校领导发的比老师多的情况。

镇平县教体局要求晁陂镇中心学校针对反映内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教育法规、政策规定,指导辖区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