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城关镇小店村村民,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被告知城区范围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请自然资源部门解释一下,原本属于小店村的集体土地,通过什么程序变更为国有土地?有没有相关补偿?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核查反馈,由于该反映位置只提到在小店区域,所反馈问题问题指向不明,没有确定详细的地理位置,无法开展调查、答复。请市民朋友联系镇平县自然资源局(0377-65081377)确定详细地理位置后镇平县自然资源局将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