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内乡法院办事,将车辆停在法院门口,司机一直在驾驶位上,并且车辆一直未熄火。车辆处于临时泊车,在临时泊车期间未有任何交警提醒驾驶员。当我办完事情以后,收到内乡县交警大队罚款提醒短信。到公安局根据信息查询,发现交警拍摄车辆违规停车的两张照片均在车辆尾部,根据照片根本看不出车辆驾驶室是否有驾驶员。 根据相关违章停车拍照信息规定: 拍照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禁止停车标线指示、驾驶室特征、机动车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内乡县交警拍摄我违章停车的照片根本不是车头和车尾,看不出驾驶室特征和驾驶员是否在驾驶位。 同时内乡县交警大队在网上留的办公电话一直是空号,影响公众知情权。内乡县交警拍摄违规拍摄违章车辆,并以此为依据罚款,此行为简直就是乱罚款乱收费,让人民群众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