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罗岗村李元沟张璐璐.2018.6.23李冰李定二人寻衅滋事私闯我家,对我丈夫进行殴打,砸各种物件,而后张秋琴也闯入我家,进行打砸,当时光造成的机器损失费达六千多元。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对方依然无所顾忌,还是毫无收敛进行各种打砸耍狠,当时出警人员有执法记录仪为证。 在我多次上访告状,派出所给出的结果是拘留对方七日,没有任何赔偿。 2019.4.20对方三人毫无缘由在我家门口骂,我报警后,执法人员说吵架骂人不叫闹事,我不该报警。 2019.5.13派出所通知我去拿告知书,告知书的内容与我们当时的口供不一致,多处被擅自修改,执法人员还恐吓我,再告对方会报复我。现在对方有强大的保护伞撑腰,行事毫无顾忌,在我家门口搭建黑色的帐篷,就差封我家门了。我多次上访村里镇上县里,依然无人解决,给我的答复是人家在公家的地皮上想干什么干什么,不关我的事。我门口现在就像办丧事,而且是对方有强大的保护伞支持。 我恳请您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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