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听说一件特别不公平的事情,我们一个培训班里的陈某,之前在劳动局是临时工,去年因考试使用假教师资格证,被别人举报,被罚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相应考试,听说劳动局和教体局都有关系,才能蒙混过关,去年教师资格报名审查,教体局人事科不顾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仍然通过了报名审查,人事科和劳动局,对有关系的人,能松就松,对一般考生,审查严苛,有一点疏漏都不合格,教体局人事科,这样做合适吗?对我们公平吗?如果这样的人都能审核通过,为啥我们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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