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人的终结[编号:678473]

  陈吕海 留言    2019-06-27 15:16:43

  我们几个来自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官渡镇尘肺病农民工,曾在1995年至1998年随从老乡去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万沟金矿从事爆炮工(本企业属于地方国营企业),而在2005年至2008年相继出现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初步诊断“尘肺”2011年我们做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湖北省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去事发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政府解决我们工伤赔偿问题,事发地政府承诺给我们每人十万元的人文关怀!只给了我们三万九千元,至今还有六万壹千元没有兑现!(事发地政府一直采取忽悠踢皮球模式!本企业所属内乡县地方国企!作为人民政府机构更应该主动负起责任来承担,农民的工伤谁来保护?)2009年去事发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劳动局法律程序无法走通!时间太长!只有间接证据!去事发地政府部门,县办公室工作人员让我们几个去走信访程序!开始信访诉求,信访办公室主任承诺只要能诊断是职业病我们调查后会给我们解决问题的!当拿到职业病诊断后!内乡县信访局又说谁知道你们在哪里得的病!你们诊断机构的是否合法,让我们自己把诊断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诊断医生资格证书复印件拿给他们!就这样拖延了一年多!他们让我们办的这些我们根本无法弄到!最后求助我们当地卫生局和政府,公益律师才弄到这些材料!当我们把材料交给内乡县信访局延迟了一年多杳无音信!再次去事发地政府!他们让我们走法律程序!实在没办法我只有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在2016年让我们几个去内乡县工信部给我们每人39000元.信访主任说政府有规定不能超过40000万!至今还有61000元没兑现承诺!(信访局利用我们弱势群不懂法信访终结)南阳市内乡县信访局张主任电话151 3905 8105)这几年为了治病花干所有家当!尘肺导致我们几个人倾家荡产!医疗无终结!我们又丧失了劳动能力!失去了生活来源!我们几个没有医疗保障!没有生活保障!我们几个请求南阳市人民政府领导:请求事发地(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政府)承诺兑现六万壹千元,请求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政府给予我们几个尘肺病人按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救助和医疗兜底救助,孩子助学,我们死后的安葬费用等——联名上访人员:王福寿——身份证号码:420323197705256710 。何青善——身份证号:422624195705176716。郇德成——身份证号:422624196404176717。陈吕海——身份证号码:420323197601096716。解书林——身份证号码:4203231974120467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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