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交通小区 何时才能为业主办证???[编号:770676]

  尚 留言    2024-12-19 15:42:52

  本人于2016年全款购买内乡县交通小区2号楼1单元901房产一套,于2017年10月11日在内乡房管局依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大修基金已缴纳)。售房部于2022年夏季将房屋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收回并承诺用于办理房权证使用,时至今日两年之久,房权证仍然未办理。多次反应,相关职能部门仅以"办证渠道畅通"潦草回应,未实质性解决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望内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群众难题,而非使用官话套话进行回应。诉求:1.及时办理房权证。2.返还纸质购房合同和发票。

  已回复
内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县问题楼盘指挥部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调查,反映小区为交通小区,该小区位于内乡县龙源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南角,由南阳市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5年开工建设,该项目共建设2栋楼。该小区手续齐全,办证渠道畅通,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因该项目开发合伙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开具发票办理不动产登记,导致部分业主不能办理不动产证。县问题楼盘指挥部已约谈交通小区及红阳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尽快理清债权债务关系,为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解决办证问题。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