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19户居民急盼解决房屋受损问题[编号:771884]

  孙女士 留言    2025-01-21 10:03:44

  市政府: 我是内乡县城关镇宏达南路单元楼居民,位于西关农行大厦斜对面,也就是内乡农商银行城镇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后的单元楼,我们的单元楼建成于2004年,与紧邻的银行院墙不足0.5米,该银行后院的院墙原来只有1.6米,2013年夏季加高后达2.1米左右,后期又在院墙下种植大量的青竹,因银行的改建造成我们的住宅楼严重受损,居民的采光权也受到严重侵害,主要表现: 一、一楼两个单元的三家住户在银行院墙加高后采光率极差,即便晴天屋内做饭也要开灯,阴天更是昏暗无光,令人苦不堪言; 二、银行的院墙加高后,还造成雨天雨水顺着墙头不断溅到住宅楼的后墙上,造成一二楼屋内后墙潮湿,墙皮脱落,部分墙体发霉变色; 三、银行院内长高后的青竹对单元楼四层以下居民的室内进一步形成遮光,而且雨天还随风把雨水打湿在我们的后墙上,房屋墙体受损严重,而且近几年随着青竹根部的发达,加至墙下积水长期的侵蚀,一楼东头储藏室的地基已出现局部下陷,严重危害到我们居民楼的安全,令我们忐忑不安。 上述因银行院内改建给我们住宅楼造成的损害,对我们权益形成的严重侵犯,之前我们已多次和银行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铲除青竹,改院墙的砖混墙体为铁栅栏,我们也曾通过熟人调解,但银行的领导层置若罔闻,只做表面文章,仅仅是把青竹进行削剪,后期问题依旧,而且愈演愈烈。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施工方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恳请市政府命令内乡县相关行政部门对我们19家住户的问题予以关注和解决,以免造成重大事故,我们要求的权益有三项: 一、银行铲除院内后墙根儿的青竹,今后也不要再种植类似会侵犯到我们居民权益的植物; 二、改院墙的砖混墙体为铁栅栏; 三、我们一楼公共储藏室的地基塌陷部分是因银行院内改建造成的,请银行予以修缮恢复,四楼以下居民后墙体受损部分,也请银行视情况予以修缮。 望市县两级政府早日调查、解决为盼! 居民代表:孙女士17837768813 孙先生15290322999 内乡县城关镇宏达南路19户单元楼居民 2025年1月21日

  已回复
内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县农商银行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反映院内后墙青竹问题。农商银行已安排专人现场勘察,并对青竹进行移植、铲除。

反映墙体过高问题。按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对银行营业场所围墙高度的要求,农商银行于2013年对城镇支行后院墙体进行加高。鉴于孙女士反映实际情况,农商银行拟将墙体高度恢复1.6米,并加装铁丝网等防护设备,待监管、公安部门允许后实施。

反映孙女士房屋地基塌陷问题。农商银行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孙女士反映情况进行评估,如确实是因为农商银行原因导致地基塌陷,农商银行将积极修缮。孙女士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