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3月与内乡县人民政府签订县衙街区房屋协议书,2023年11月通知交房,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这套给了别人,随便给我换了一套。本人不满意多次到项目部找,工作人员推来推去,不给解决。也曾多次在该平台反映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协调,仍要不回来我的房子,孩子大了急需用房,迫于无奈同意调换一套别的,(当时承诺很快就动工交房,到现在还没动工,遥遥无期),答应退还我交的房屋差价补款,结果一推推到现在,退钱的事毫无希望,为此事前前后后跑了上百次,老百姓办个事太难了,拿着合同也是废纸一张,不如关系户一句话想要哪套给哪套。在此要求:不退我房屋差价补款,我也不要了,我还要我原来合同上的那套房。希望尽快解决为盼!
网友你好,现将城关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调查,由于县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期间项目规划进行了部分变更,导致部分安置房源出现变动,与原协议约定存在差异,对已产生的面积差,城关镇政府将尽快督促开发商完成差价款清退。下一步,城关镇将积极推动相关事宜的落实,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如有疑问,请与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538488555。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