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公然侵占业主公摊面积、进行超高超面积违法建设已是确凿事实,且该行为不仅侵害公共利益,更严重威胁居住安全,相关部门绝不能坐视不理,更不可含糊其辞、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白纸黑字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要求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建;尚可消除规划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工程造价的5%-10%罚款;无法消除影响的,必须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10%以下罚款。"上述法条将违法建设明确划分为两类情形:可消除影响的适用"改正+罚款",无法消除影响的必须拆除或"没收+罚款"。罚款仅是辅助手段,必须以改正或拆除为前提,岂能只罚款不整改?违建区域本就是业主真金白银购得的产权面积!到最后开发商卖房挣钱,政府一罚了之,违章建筑带来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业主之间的矛盾?全体业主被侵占的公摊损失,究竟该由谁赔偿? 关于地上停车位问题,贵政府回复"经规划中心核实符合规划图纸"。现全体业主要求公示相关规划图纸。若地上车位确属合规,是否存在规划图纸与原始宗地图的严重不符?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彻查问题根源并采取纠正措施。
网友你好,现将县城管局、规划中心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违建问题。网友反映的“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侵占业主公摊面积、进行超高超面积违法建设”是六棵松小区北侧6层住宅楼,县城乡规划局2019年已对该小区超出规划许可范围的建筑进行了处罚。2022年县规划局对六棵松1期项目的问题楼盘进行测绘,该住宅楼已全部由县问题楼盘专班出具化解方案。截止目前,该住宅楼的住户已办理相关产权证明。
车位问题。经实地踏勘对照图纸,反映区域位于六棵松小区一期4#号楼南侧,不属于六棵松小区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内。依据六棵松小区一期功能分析图,3#号楼北侧规划为入户道路,南侧规划为停车位。5#号楼南侧规划有停车位。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