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3月与内乡县人民政府签订县衙街区房屋协议书,2023年11月通知交房,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这套给了别人,孩子大了急需用房,迫于无奈同意调换一套别的,(当时承诺很快就动工交房,到现在还没动工,遥遥无期),答应退还我交的房屋差价补款,结果一推推到现在,退钱的事也毫无希望,为此事前前后后跑了上百次,一直不能解决。希望尽快解决:1.退我房屋差价补款,2.急需用房。 多次反映无人处理,信箱里也看不到我的留言,是不让解决,还是不给解决?
网友你好,现将城关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由于县衙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期间项目规划进行了部分变更,导致部分安置房源出现变动,与原协议约定存在差异,当前城关镇政府积极与开发商协商,妥善解决房源问题,持续督促开发商完成差价款清退。下一步,城关镇政府会持续关注小区情况,积极推动相关事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