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决县衙小区住房问题[编号:779730]

  王 留言    2025-09-18 17:06:59

  本人于2013年3月与内乡县人民政府签订县衙街区房屋协议书,2023年11月通知交房,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这套给了关系户,孩子大了急需用房,迫于无奈同意调换一套别的,(当时承诺很快就动工交房,到现在还没动工,遥遥无期),答应退还我交的房屋差价补款,结果一推再推,退钱的事也毫无希望,为此事前前后后跑了上百次,一直不能解决。希望尽快解决:1.退我房屋差价补款,2.急需用房。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无人处理。回复不属实,我这套房是给了关系户,根本就不存在差异!

  已回复
内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城关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1、关于房源问题,县衙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期间项目规划进行了部分变更,导致部分安置房源出现变动,与原协议约定存在差异。目前,城关镇政府积极与东湖公司协商,督促东湖公司尽快动工,完成新楼盘建设工程,妥善解决房源问题。2、关于房屋差价补款,对已产生的面积差,由于开发商资金受限等原因未进行退款,目前,城关镇政府将持续督促东湖公司妥善解决房源问题一并完成差价款清退。如有疑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53848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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