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为官一方本应服务一方,现有一案需得到您的帮助!关于南阳市内乡县夏馆镇派出所不作为一事,具体情况如下: 夏馆镇黄靳村一村民种植黄精药材自2025年5月始多次被盗,事发后村民立即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希望能得到民警的协助,然而,民警不仅不介入处理,反而声称证据不足让村民自己捉贼。在民警的消极处理下,盗贼前后5次实施了盗窃行为,村民共丢失药材达5万元。在对方第五次行盗时,村民孤身一人捉到了对方,因对方为未成年人,因此,民警也不进行下一步处理,现有两名年满14岁未满16岁的青少年未逃跑,有一名年满16岁的在逃新疆,民警得知对方在新疆,却不实施相应的措施,已将事情搁置一月有余,村民无法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 针对夏馆镇派出所民警不作为这一现象,百姓深感失望,对方虽然有未成年人,但多次作案却置之不理。据民警所述,这些未成年人多次在社会上行盗,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倘若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日后定会成为社会的蛀虫,为社会安定带来严重的后果。 望领导知悉,关于黄精药材被盗窃一案已在夏馆镇派出所立案,负责民警为:殷磊,联系电话:,望领导实施相应的监督,督促民警尽快抓回在逃人员,还村民一个公道!
网友你好,现将县公安局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经查,自2025年8月18日起张某源伙同张某博连续四天凌晨前往黄靳村张某夏的黄精地内盗窃黄精,共窃得黄精六十余斤。部分被盗黄精已由夏馆派出所依法扣押。张某源二人到案后对盗窃黄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局于2025年9月3日分别对张某博、张某源二人以盗窃行政拘留十日(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伍佰元,现二人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在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夏馆派出所已将处罚结果告知受害人张某夏,并告知其经济损失,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