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决县衙小区住房问题[编号:781017]

  王 留言    2025-10-30 16:30:40

  本人于2013年3月与内乡县人民政府签订县衙街区房屋协议书,2023年11月通知交房,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这套给了关系户,孩子大了急需用房,迫于无奈同意调换一套别的,(当时承诺很快就动工交房,到现在还没动工,遥遥无期),答应退还我交的房屋差价补款,结果一推再推,退钱的事也毫无希望,为此事前前后后跑了上百次,一直不能解决。希望尽快解决:1.退我房屋差价补款,2.急需用房。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无人处理。

  已回复
内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现将城关镇人民政府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关于安置房问题。因县衙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期间项目规划有所调整,致使部分安置房源发生变动,与原协议内容存在出入。目前,城关镇政府正积极与东湖公司协商,督促其尽快启动新楼盘建设,待项目竣工并具备交房条件后,妥善处理房源安置问题,或按一定比例提供异地房源进行安置。关于房屋差价退款问题,因开发商资金紧张等原因,差价款尚未退还。城关镇政府将持续督促东湖公司在妥善解决房源安置问题的同时,一并完成差价款的清退工作。下一步,城关镇政府将持续跟进问题解决进展,积极推动相关事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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