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头长期违法捕鱼,前期已多次举报,今天有钓友发现其下网捕鱼给警察打电话,警察说老头签的有合同,请问自然水域也能签合同给他人,捕鱼牟利吗?
网友你好,现将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结果向你回复如下:
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多次前往涉事地点进行排查,均未发现下网捕捞嫌疑人。下一步执法人员将该河段列为重点巡查范围,持续开展冬季禁渔禁捕,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渔业资源保护规定。举报人反映的河道有人承包问题,农业农村局没有对河道办理过捕捞证,在河道捕捞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如网友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请直接拨打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进行举报,电话:0377-65180002。
感谢你对市长留言板的关心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