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孕晚期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前请产假,这段时间包含在正常产假范围内,是否可以
网友你好,现将县教体局回复结果向你反馈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享受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提前多少天开始休假,产假天数按自然日连续计算,在此期间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规定不予顺延。网友若有疑义,可直接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咨询,电话:0377—6533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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