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23年五月份在伏牛路绿都云上风华(信一公司)旗下跟大老板屠*征、小老板陈*干3号楼.5号楼的外墙油工,当时双方承诺每月一结账,但是工钱一直没给,后来老板电话拉黑、微信不回,直至现在工钱还没结,之间多次向示范新区人力保障局反应过情况,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农民工起早贪黑挣得血汗钱,希望领导在无数条信息中能看到这一条,肯请领导能帮助我要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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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4年2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反映人张永国等22名农民工的投诉,称河南信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随即立案调查。经调查,反映人所反映的屠兰征为河南信一绿都云上风华项目负责人,陈昊为项目包工头,陈昊受屠兰征指派召集包含反映人张永国在内的22名工人做外墙真石漆工作。项目结束后,河南信一已将农民工薪资发放给包工头陈昊,后陈昊与河南信一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后失联。
(二)前期的调查过程
1.2024年3月5日,因河南信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包工头一直不出面处理该欠薪问题,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向河南信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宛人社监察令字〔2024〕第7号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支付张永国等22名农民工工资报酬,在整改限期到期后,河南信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及包工头仍未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也未做出任何说明。
2.示范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实整理了相关人员的笔录后,报送至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梳理了相关文档后,形成该事件的调查报告经各相关科室审签将案卷分别报送至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备案。
3.经南阳市公安机关侦查,于2024年6月19日向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了《示公(枣)不立字〔2024〕2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部门在告知不予立案的决定时,以“没有犯罪事实”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故意或恶意”的结论。至此,该事件已调查结束,且已无法继续调查。
(三)现阶段处置建议
经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核实,反映人所述的工钱还未结,实际是与包工头陈昊之间的经济纠纷,建议反映人留存相关证据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起诉河南信一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陈昊、屠兰征等人,并向其索要薪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可在其民事诉讼期间尽可能的为反映人提供合法的帮助。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告知反映欠薪问题的调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