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在2022.3.6~2022.9.6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梁江山印项目干木工,二次结构,河南五建以房子抵农民工工资,抵给周xx一套房子,先都到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新区住建局,市信访大厅,反映问题,至今还没有拿到农民工工资,中梁江山印项目人员,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以现金方式发放的规定,导致农民工工资至今没有发放。
经我单位督促协调,该项目总包单位给出回复:
1、河南五建第二建安公司承建的中梁江山印项目劳务工作是由信阳晶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将二次结构现场施工工作交由周同光负责,周同光将其中部分木工工作分给刘长玉(投诉人父亲),刘长玉带领6名工人施工。所有材料及质量管控均由河南五建提供,信阳晶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周同光仅提供人工。
2、经河南五建第二建安公司核实,目前该公司不欠信阳晶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周同光班组工程款。
3、刘长玉与河南五建无劳务合同关系,河南五建已与该班组协调,班组长周同光对欠刘长玉款项问题认可,并写有欠条。
4、经河南五建第二建安公司督促,刘长玉目前资金紧张正在筹措资金,并表示争取于春节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