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阳的一名下岗工人,在宛城区新店乡张仲景国医大学,跟着一冶分包单位,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做电焊工,于2024年10月22号下午工作的时候,高空摔伤,造成胳膊骨折,和脑震荡,当时用人单位负责人蔡健给我送在新店镇卫生院进行治疗,说等出院了给医疗费和说法。现在我出院了,由于几个月没有收入,家里还有两个学生,生活都很困难,也多次讨要对方拖欠工资,对方也不给我,对方不管不问,推诿扯皮,谎言和欺骗,无视我的存在,不接我电话,也找不到工地负责人,现在的我不知道怎么办
一、受伤原因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3:30分,电焊工李朋在图书馆二楼脚手架上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人李朋操作不当导致脚手架向一侧倾斜,致使李朋从脚手架上掉落。李朋从脚手架掉落后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询问伤势情况,当时叙述症状仅为右手腕处不适,然后立刻将李朋送至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卫生院进行检查。
二、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卫生院诊断治疗及后续情况:
1、医院医生诊断为未见李朋明显脑挫裂伤骨折(颅骨完整,未见明显骨折征象),门诊诊断李朋为右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手腕骨折),术后医生检查右尺桡骨远端骨折石膏外固定术后改变良好。李朋在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卫生院治疗期间,我方管理人员已支付2000元住院押金。
2、李朋网上自称高空摔伤(活动脚手架高度为1.8米,高空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摔伤造成胳膊骨折、脑震荡等情况(与医院诊断证明不符)。李朋称我方对其伤情不管不问、编造谎言进行欺骗,不接电话无视其存在,找不到工地负责人,相关叙述已严重偏离事实情况并存在虚假描述。实际情况为治疗结束后李朋联系现场负责人蔡健要求赔偿20万元,协商无果后李朋降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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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赔偿8万元解决此事。
三、解决方式:
在此对李朋受伤问题表示歉意,项目部配合支付剩余工资,建议李朋走司法程序,进行伤残鉴定。
(后附: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