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保理念的普及和新能源汽车的广泛使用,我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然而,在申请安装充电桩的过程中,遭遇了重重阻碍。绿都物业说只给当时买充电车位的开具证明。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如《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但我小区物业[物业名称]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配合。先是称地下车库电力容量不足,却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后又表示担心消防安全,可也拿不出具体的消防规范依据。 我认为,小区物业的不配合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便利性,也与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相悖。
枣林街道接到反映后,立即责成属地社区和街道物业管理部门进行了解核实,经了解核实反馈:开发商在规划云上风华停车位时已经考虑小区停车位充电问题,已对小区停车位附属设备进行增容,并在指定区域规划充电车位位置,附属消防设施设备已完善并通过消防验收,且营销在业主购买车位时已明确指出充电车位位置,业主购买车位时可以自由选择充电车位和非充电车位,车位示意图已在售楼部公示,业主根据示意图选择自己心仪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