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枣林街道新大地淯水书苑小区的业主,现就小区电梯安全、违规办学及消防安全等问题向您反映。此前我在市长留言板上看到已有其他热心市民于7月2日在市长留言板(编号777254)反映过类似情况,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故再次恳请关注。 目前小区电梯问题持续恶化:楼栋3部电梯中,中梯自6月初损坏后仅短暂运行便停运至今,物业仅以“2019年曾大修”为由回应业主疑问,未明确维修计划;南梯按通知应于7.27-8.1大修,却仅7月27日下午有检修迹象,后续进展未公布,保安也无法给出修好时间;仅剩的北梯近期多次出现突然下坠,严重威胁两百多户居民的出行安全。 此外,本楼32楼B户型违规开办补习班,大量学生与业主争抢电梯,导致业主平均等待时间超15分钟,-1层常因挤满人无法再上,极大加剧了电梯负荷与消防隐患。上周四社区、区教育中心办事处、派出所民警已联合前往查处,但不知为何,补习班仍在持续运营,让业主们深感困惑与失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楼栋三部电梯疑似为组装电梯(开发商配备),使用单位为南阳市聚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维保单位为河南巨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保人员为周工,李工,电梯于2011年4月19日制造,2011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已接近15年的设计使用年限,虽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4月,但不少业主对电梯是否还有维修必要存在极大疑问。两百多户居民仅靠一部故障频出的电梯出行,显然严重不足,安全风险极大,同时,电梯内通风极差,十分闷热,许多小孩常常被热的直哭。 更令人困扰的是,因电梯长期故障、出行极为不便,许多业主的房屋无法正常对外出租,已严重影响到业主的财产权益,给居民生活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 同时,近期南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暗访督查组,已查明淯水书苑小区(隶属示范区枣林街道华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南阳市聚鑫物业服务责任有限公司)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大厅、消防控制室设备不齐全、消防管道无水、消防安全隐患大、电梯未能及时维修等问题。这些问题叠加在一起,让居民的居住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 在此特别恳请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直接介入处理,无需移交至街道或者社区,同时请求南阳市消防大队对楼栋内消防设施补充或者更换进行督促,请求南阳市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对补习班进行查办,请求南阳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对小区电梯进行专业检查评估,明确电梯是否具备维修价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后续处理方案。 此外,尽快督促物业全面整改:一是依据评估结果落实电梯维修或更换事宜,若维修,可否在电梯内加装风扇等通风设备;二是彻底查清违规补习班联合查处后仍未解决的原因并公示同时予以根治;三是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生命安全及合法财产权益。 盼早日解决!
网友您好:
1.被投诉电梯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淯水书苑小区共有三台电梯,使用单位为南阳市聚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鑫物业”),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南梯“豫R00365(22)”、中梯“豫R00366(22)”、北梯“豫R00367(22)”。电梯于2011年4月19日制造,2011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三部电梯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4月,目前均在检验有效期内。检验报告编号:南梯R2TD241217011001、中梯R2TD241217011002、北梯R2TD241217011003。
2.三台电梯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三部电梯的维保单位为河南巨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取得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为TS2310132-2028,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该公司于2024年11月与聚鑫物业签订维保合同。经查阅维保记录和电梯台账等资料,维保记录和台账完整,未发现维保单位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发现电梯运行故障后,聚鑫物业主动与维保单位进行对接,并对维修范围、维修内容、维修时间进行公示。至7月30日22点,南梯和北梯完成维修并正常运行。中梯因需要大修暂时停用,目前聚鑫物业正积极协调筹措资金。
反映的“淯水书苑32楼办补习班”问题。教育中心牵头组织白河中心学校、枣林办事处综治办、枣林派出所辖区民警、华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深入淯水书苑32楼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核查,该机构全称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启心智教育咨询工作室,法人为刘义娜,其经营项目为教育咨询,主要为学习提供产品咨询、产品体验,卖的是线上课程。调查组未发现其有办补习班行为。市民反映的“淯水书苑32楼办补习班问题”情况不属实。
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区督查办转办的新大地淯水书苑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大厅、消防控制室设备不齐全、消防管道无水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接报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置工作汇报如下:
经实地详细核查,投诉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深入调查了解,新大地淯水书苑小区属于典型的“问题楼盘”,其根本问题在于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尚未完成全部消防工程施工,导致项目整体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的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
在消防设施系统严重不完善、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违规交付房屋,物业公司(南阳市聚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提前入驻提供“管理服务”,部分业主也已入住,形成“先天不足、后天失管”的高风险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我大队已现场告知小区物业负责人明确责任并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现场明确指出其管理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违法性、危害性,严肃告知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清理公共门厅、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劝阻,严禁违规充电。在消防设施系统未完善修复投用前,必须采取超常规的人防、物防措施(如增配灭火器、加强24小时巡查、组织应急演练等)进行死看死守。立即向开发商及相关部门报告,敦促尽快完成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
鉴于问题的根源在于工程未完工、未验收,我大队已在2024年4月16日正式向区住建中心发出了《消防安全风险提示函》告知了该小区存在的隐患问题。
下一步,我大队将持续关注,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