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2月入职示范区博雅学校,至2025年7月15日,一直担任任课教师职务。 1.7月15日学校口头以学校招生不好为由辞退,并于8月14日以电话形式搬离宿舍内相关物品; 2.要求开具离职证明,辞退理由却变成个人申请离职,不符合真实情况。 3.在工作七年中,劳动合同仅签订两年(一年期); 4.工作多年,一直没有给本人缴纳社保公积金,多次提出缴纳需求,却一直推诿,至2025年7月还未缴纳。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教育部门深入博雅学校调查处理。
经调查,博雅学校未以 “招生不好” 为由辞退员工。具体情况为,2025 年 7 月 15 日,反映人李女士与学校教务主任口头沟通,表示因个人原因不再留校任教,当时未就离职事宜提出任何异议,博雅学校不存在违规解聘行为。同时,学校为反映人李女士开具的离职证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存在虚构或篡改离职理由的情况。
另据了解,反映人李女士在博雅学校工作期间,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其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不参与学校办理社会保险,由博雅学校每月将社保以现金补助形式随工资一同发放给其本人,其本人也递交了个人声明书。博雅学校已按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每月补助均按时足额发放。
若反映人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示范区博雅学校联系,联系电话13333667327,学校将由专人第一时间负责处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