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示范区白河镇南阳信友天樾一楼的业主,关于2024年7月15日小区被淹,家具被泡多次向示范区物管科反映,一年多了一直到前几天才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结果仍旧和稀泥只让物业把前期铲掉的墙面恢复,还以物管科没有权利要求物业履行协议为由 搪塞,试问物管科的监督管理职责在哪里?由此可见:1.难怪小区物业姓洪的能说出让随便投诉随便反映的狂言,2.如果每次业主与小区物业有纠纷都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那还要这些监管部门干什么?3.我所反映的事实问题都互相推诿扯皮那监管部门存在的意义在哪里?4.相关人员看到我花光所有一百多万买的房子有家不能住,装修进行不了,室内门安装不了的情况下还推诿扯皮良心何在?5.关于多次留言示范区的回复更是敷衍了事,应付之词。
网友您好:对于信友天樾一楼业主反映2024年7月份家具被泡问题(工单号779627),该业主向我们反映后,我们高度重视,已协调多次,推动该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河南约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针对该户情况进行协商。我们建议双方通过减免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方式对该业主进行补偿。但双方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责任认定、经济补偿比例不能达成一致,建议该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