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影响通行[编号:781430]

  王腾达 留言    2025-11-10 14:40:49

  示范区枣林街道南棉社区27号楼与28号楼之间该汽车与摩托车占道严重影响通行(前方为空间的情况下)

  已回复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回复:
  

网友您好:

  枣林街道办事处收到您的留言后,立即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处理。社区工作人员现已联系该车主,让该车主把汽车与摩托车停到停车线内,同时告知其一定要规范停车,不要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该车主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