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我在长江路红阳宾馆预订周岁宴酒席,商家工作人员承诺缴纳1000元定金,赠送纯银银碗、银筷子、银勺一套。 实际收到的赠品并非纯银,属于以假充真、虚假宣传。 我于2026年3月3日到店协商,商家以“赠品免费”“赠品是摆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拒不解决问题,甚至报警处理。 商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赠品同样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约束,不能以免费为由免责。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宾馆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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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应红阳宾馆赠送银饰品一事,经枣林市场监管所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