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项: 常绿卧龙府雅苑小区物业违规收取车位管理费 投诉内容: 本人系常绿卧龙府雅苑小区2号楼604室业主。物业在未充分公示收费依据、未提供完整备案文件的情况下,强行收取车位管理费。部分服务与物业费重叠,存在重复收费嫌疑;车库照明、监控、保洁、消防等管理服务也不到位,但仍按高标准收费。 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特申请: 1. 核查该物业车位管理费收费是否有合同依据、备案手续、公示程序; 2. 责令物业停止违规收费,退还不合理费用; 3. 督促公开车位管理费收支明细及服务标准。 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回复。
网友您好:
经白河街道办事处核实:1.小区物业为前置物业,物业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等规定与业主签订《前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相关事项。物业在入驻前期向示范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备案,前期,物业方已向业主进行了公示。2.小区公共车位管理收益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收益范畴,物业方将后续向业主进行公示物业收支情况,供业主监督。3.已督促小区物业方及时向业主公示小区公共车位收益情况,保障业主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