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花园里小区里有大量车位未出售闲置,且车位价格居高不下,但开发商只卖不租,这种行为限制了业主的出行便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哪怕是产权归开发商的车位,也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不是用于营利。但是山川花园里的开发商以“只售不租”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使用车位的权利,请求相关部门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业主出租,维护业主权益。
市民您好,经核实,工作人员已到山川花园里小区,向该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表示,该小区车位一直都是可租可售,因为小区部分业主没有入住,车位部分都是空置状态,并且有车位出租会在小区业主群内通知,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