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份,刘鑫磊将自己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以西光武路以北广苑珺悦府9幢1单元3101户房产交由范范探房挂网出售,后被买方张苗看中该套房屋,三方于2024年6月18日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因范范探房在进行中介时,存在诸多违法情形,导致上述合同的签订存在巨大争议,致使刘鑫磊与张苗之间无法达成一致,现在该纠纷正在进行民事诉讼程序。但刘鑫磊认为,范范探访在中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应由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市民您好,经与中介公司联系,其负责人表示:1.卖方、买方和中介方于2024年6月18日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事实成立。2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说明买卖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不存在争议问题。3.中介公司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已尽到告知义务,市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悉。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市民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后续与我单位联系,联系方式62378976。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