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诚发书香苑业主在小区居住十几年,开放商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但是已经在交房时间收取业主办证费。现因把本人患病急需用钱,需要把房子卖出治疗,开发商告知必须交两万更名费,才能办理购房协议,并且现金交款而且不开具发票收据,希望政府能够严格监管这种不良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您好!经核实,私下更名行为涉嫌偷税漏税。区化解办已要求开发企业停止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