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2日在南阳市南泰路以北、新东路以西的“南阳江山赋”项目向开发商河南建控宏筑置业有限公司刷卡支付2万元定金认购14栋2单元1401号房,认购时置业顾问自称该项目坐落位置好并称该项目到市民服务中心时间为3分钟,该事项在开发商官方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南阳江山赋(注册企业:河南建控宏筑置业有限公司)”中得以体现,“南阳江山赋”微信公众号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文章广告含“南阳江山赋3分钟左右即达市民服务中心”及“向西约500米即达高新区医院和骨科医院”内容;,首先该内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之规定。依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其次但经使用导航软件自该项目导航至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最短路线用时为10分钟、至高新区医院和骨科医院的距离分别为1.5公里与1.2公里,与广告宣传中的3分钟、500米相差几倍不止,开发商河南建控宏筑置业有限公司同时作为广告发布者,对自己发布的广告具有举证义务,其应当举证证明自该项目到达市民服务中心的时间确系为3分钟、到达高新区医院和骨科医院的距离为约500米且与宣传内容一致,否则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规定进行查处。综上,上述广告内容已自行取证,附上证据依法诉请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并在开发商虚假宣传、销售欺诈的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协调开发商退款问题,谢谢。 附件受限3张,其余证据请相关部门来电,提供邮箱索取。
市民您好!张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与江山赋项目经理取得联系,并现场进行核实。通过调取江山赋微信公众号宣传内容,该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宣传片,经2024年年底工作排查中发现有言词模糊及表达不准情况,该条宣传片已于2024年12月1日自行删除,该条宣传没有造成影响,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失,已自行整改完毕。开发商退款问题属于合同纠纷,请咨询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