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景门国贸小区6楼中央空调违规收费及供冷问题的投诉申[编号:775689]

  王存 留言    2025-05-15 18:14:59

  尊敬的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您好: 我是中景门国贸小区6楼业主。现就小区中央空调收费及供冷服务问题,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一、违规收取巨额中央空调初装费 1. 收费无依据、标准不明 开发商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房屋时,未公示任何收费文件或标准,强制向业主收取6万元/户的中央空调初装费。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央空调作为房屋附属设施,其建设成本应包含在房价中,不得拆分单独收费。 2. 隐瞒供冷设备权属 开发商在收取初装费时,未告知业主中央空调供冷设备归属第三方南阳市中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导致业主误认为设备归开发商或6楼全体业主所有。此举构成消费欺诈,严重损害业主知情权。 二、供冷单位擅自停供及物业不合理要求 1. 缴纳初装费使用不足5年强制停供 中央空调自缴纳初装费使用至今不足5年,供冷单位以“设备老旧、能耗大”为由突然停供,但未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能耗超标证据,涉嫌逃避运维责任。 2. 物业强制业主二次付费 物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公示方案的情况下,仅单方面通知业主每户缴纳1万元用于自建供冷设备(无预算明细、无产权归属说明);或自行安装独立空调(违反小区规划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上述要求未经法定表决程序,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重大事项需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 三、物业拒绝使用大修基金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央空调作为共用设施设备,若已过质保期且需大修/更新,可申请动用大修基金。但物业未履行申请义务,反而强制业主缴费,涉嫌违反“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应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的规定。 投诉诉求 1. 退还违规初装费 责令开发商退还违规收取的中央空调初装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并公开道歉。 2. 核查供冷设备停供原因 要求供冷单位出具设备检测报告,若属正常损耗,由责任方(开发商或供冷单位)承担维修更新费用,或依法申请使用大修基金;若因设备采购或安装质量问题,追究开发商责任。 3. 纠正物业违规行为 禁止物业强制业主缴纳自建设备费用或自行安装空调,需通过业主大会协商解决方案,公开设备维修/更新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接受业主监督。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市民您好!经住建局向物业公司了解,物业表示初装费用是缴纳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经与开发企业联系,6号楼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中央空调安装使用等事宜做出相关约定。因此,中央空调初装费收取应为市场行为,其收费依据及定价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正超。若业主认为开发企业乱收费,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关于业主反映再次收费一事,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为了能够让业主拥有一个良好、舒适的使用体验,物业公司做出相关处理方案供业主参考。物业公司考虑到该楼栋中央空调的制冷供应由中泰豪生大酒店供冷媒制冷,因为酒店中央空调年久老化,冷媒的传输距离过远,加之需要水泵进行远程的加压,在冷媒传输的过程中致使冷量损耗过大,消耗大量的能耗电费。从而相关的设备维护,运行损耗费用较高,经计算运营电费用高达53元每平方米每月,而且使用户数较少,据统计2024年6号楼中央空调夏季交费使用的户数仅有7户,极大的增加了业主的使用费用过高。制冷舒适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影响了各位业主的使用体验。其中多出的成本费用都是由物业公司进行垫付,经过近几年的垫付,已经导致物业公司无法再进行垫付。业主反映在购买时缴纳的6万元/每户的初装费,经了解此费用包含的是室内铺设的管道、风机盘管等费用,不含主机设备,物业公司也是为了广大业主能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考虑,才征求业主的意见,如业主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可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