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卖人防车位,本小[编号:775691]

  王存 留言    2025-05-15 18:16:53

  您好!我是中景门国贸小区的一名业主,现代表广大业主,就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卖人防车位,以及本小区物业阻止业主在已购车位安装机动车充电桩的问题,向您进行投诉,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并予以解决。 一、违规售卖人防车位问题 1. 违规事实阐述: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景门国贸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将人防车位当作普通车位进行售卖。我们在购买车位时,开发商并未明确告知车位为人防车位,且在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刻意模糊车位性质,误导业主认为购买的是拥有完整产权的普通车位。 2. 相关证据列举:我们保留了购买车位的付款凭证,开发商将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混为一谈;以及与开发商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在沟通中销售人员也未提及车位为人防车位这一关键信息 。 3. 法规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产权归国家所有,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严禁买卖。开发商的这种违规售卖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阻止安装充电桩问题 1. 具体阻碍情况:在我们部分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向物业提出在已购买的车位上安装机动车充电桩的申请,物业却以各种不合理理由进行阻止。先是声称车位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但却拿不出任何专业检测报告或证据;又说小区电容负荷不够,然而也没有提供电力部门的相关数据或评估报告; 2. 相关证据列举:我们有向物业当面提出的安装充电桩申请,沟通时的录音,录音中明确体现了物业拒绝的不合理理由;另外,还保存了其他小区类似情况在符合安全规范下成功安装充电桩的案例资料,以证明我们的诉求是合理且可行的 。 3. 法规政策依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同时,[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名称]也对物业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做出了具体要求。 三、我们的诉求 1. 对于南阳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卖人防车位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其退还我们购买人防车位的款项,同时对我们业主遭受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 2. 针对小区物业阻止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恳请贵部门督促物业立即停止不合理阻拦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我们业主进行充电桩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包括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提供小区电力布局图纸等 。 3.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避免类似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 我们一直以来都积极配合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也非常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难度,但此次面临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希望贵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尽快展开调查,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们将积极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随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受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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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市民您好!经住建部门核实,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关于“违规售卖人防车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或合同(包括人防工程区域中的车位)及使用问题系市场经济环境下双方的民事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是合理合法的。若市民认为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关于“物业阻止安装充电桩问题”:经与物业公司联系,其负责人表示对于业主要求在自行购买的地下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需确保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循《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公共区域安全管理义务。地下车库存在车辆密集、电路负荷复杂等客观因素,由于本小区地下车位目前使用的临时用电,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电路过载等原因,可能引发火灾。建议业主委托专业机构对拟安装位置进行消防、电路安全评估,并提评估报告,如安装位置符合相关条件,物业将协调第三方机构或供电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并且申请报装相关供电设备,确保符合安全标准的正常运行。出于安全考虑,请业主予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