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跑汽车信臣西路店消费欺诈[编号:777542]

  张建淑 留言    2025-07-11 14:22:2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在南阳华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信臣西路店”)购车时,遭遇严重消费欺诈与违规操作,致1万元置换补贴无法申领,现恳请政府介入调查。 一、事情经过: 2025年4月13日,零跑信臣西路店里销售人员承诺,我的东风雪铁龙牌汽车用于旧车置换新车,能享受置换补贴1万元。于是我在该店预定了一台零跑牌T03新能源汽车,新车指导价69900元,双方约定实际成交价58900元,定金5000元,店内贷款5万元,享受两年免息5000元。 5月28日新车交付时,销售说车价又优惠5000元,相当于免息5000元。于是我在店内办理了贷款5万元,分60个月还清,约定第25个月后可以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但是负责贷款的人员并没有给我讲清相关的政策。随后我又结清了尾款2430元(含汽车尾款1900元,上牌费500元,临牌30元)。 6月3日,我在该店销售人员帮助下,去车管所办理了汽车上牌手续,然后让销售人员办理汽车置换补贴,但是在所有手续上传完成以后,系统显示不能够享受补贴。由于办理当天为节假日,销售人员说等工作日问一下相关部门什么情况。后来反馈的情况是我的车销售发票上开的是56900元,不符合河南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给我开发票是56900元。我问公司为什么给我开的发票是56900元,销售说收到的实际钱就是56900元,所以就开了56900元的发票。而实际上我付的所有购车款项为61900元(其中包括定金5000元,尾款1900元,贷款50000元,利息5000元),发票应该开61900元。 一个多月以来,我多次找店方协商,但是对方一直推卸责任,不肯解决问题。 二、商家违法违规事实 1.恶意低开发票,偷逃税款致补贴失效 我实际支付总额61,900元(明细:定金5,000元+贷款50,000元+尾款1,900元+贷款利息5,000元)。 零跑信臣西路店却违法开具56,900元的购车发票,隐瞒5,000元收入(利息转嫁部分)。该行为: ✓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须按实际交易开票); ✓直接导致河南省置换补贴申请被拒(政策要求发票真实反映交易价)。 2.欺诈性贷款操作,偷换利息概念 销售承诺“两年免息贷款”,但实际操作中: ✓将5,000元利息伪装成“车价优惠”; ✓贷款合同隐瞒利息条款,致我被动承担本应由商家补贴的利息。 3.推诿置换补贴责任 商家明知发票金额需≥指导价70%且真实有效,仍故意低开5,000元发票,主观过错明显,直接导致我不能申请置换补贴。 三、维权诉求 1.责令零跑信臣西路店补开61,900元真实金额发票; 2.赔偿因低开发票导致的置换补贴损失10,000元; 3.退还欺诈性收取的贷款利息5,000元; 4.依法查处商家偷税及消费欺诈行为。 望领导主持公道,整治汽车销售乱象!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张建淑 联系电话:15137727115 2025年7月11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市民您好!接到来电反映的问题后,我税务部门税源二股工作人员张华、王啸两名同志及时与企业联系,核实企业发票开具问题。企业积极配合,向我税务部门提供了来电人的实际缴款凭证:1、网上订金5000元元,2、店内支付1900元,3、货金额款50000元。三笔实际共收56900元。因此企业开具发票金额56900元,是正确的!而来电人反映利息5000元,企业反馈是车价实际上少收来人5000元,给来电人的优惠价格,并非企业实际收入,因此不需入账。另来电人反映的企业偷税漏税问题,我工作人员告知来电人南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是专门受理全市企业关于偷税漏税的案件,一要求实名,二要求提供相关企业偷税漏税的材料。然后立案受理。南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899号,电话:0377-62002600。我12345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17:26与来电人联系并说明目前处理后,来电人表示理解,并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