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踢皮球[编号:778347]

  郑义 留言    2025-08-06 16:25:01

  东龙物业去年合同已经到期,赖在小区不走,以不交公摊费为由随意停水停电,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对于不缴纳公摊费导致停水停电问题物业愿意与反映人协商解决。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政府部门,作为管理部门,物业的行为违法违规吗,是否尽到监管责任,是否管控了物业,停水停电不是停一户,业主们都遇到过,水电是民生工程,不是威胁业主的手段,只要合法合规的服务,只要合法合规的收费,业主们是愿意交的,但是违法违规收费,业主们也不是傻子。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踢皮球,要履职尽责,有所作为。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市民,您好!

经核查,1.该业主反映的停电问题不存在2.停水问题经核实,小区部分业主两个月以上未缴纳水电费,物业公司催收无果后采取停水措施,及时止损,该小区水电属代收,需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按时向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交纳费用。

3.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成立与解除]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