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付费的配套幼儿园成‘办公用房’?孩子去哪里上学?[编号:782849]

  田赛 留言    2025-12-22 11:01:39

  南阳建业龙悦城小区由南阳建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于2019年购房时,开发商明确承诺并宣传配建标准化幼儿园,并将相关建设成本计入房屋总价。根据国家及《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该幼儿园应与住宅同步建成并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 然而,截至2025年12月,小区一至四期已交付3年左右,原规划位于西南角的三层独立幼儿园建筑虽已建成,却被长期占用为办公场所,未移交、未开办,严重违反“四同步”及不得挪用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业主子女无法就近入园。 更为关键的是,业主已在房价中为该配套支付费用,销售价格中包含该配套幼儿园成本,现权益长期无法兑现。若开发商确无法履行移交和办园义务,应依法退还相应配套建设费用。 诉求: 1.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占用,限期移交幼儿园用房; 2.若无法履行配套义务,督促其退还业主已承担的幼儿园建设相关费用; 3.协调教育等部门加快办园进程,保障适龄儿童入园权益。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经核实,建业龙悦城项目并未完全交付,尚有两栋楼未建设,项目方暂将规划幼儿园作售房部使用。开发企业表态必要时按政策积极配合无偿移交。同时,高新区住建局已与教育局对接,教育局回复近期将调研该区域幼儿入学不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