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物业科不依法行政[编号:784112]

  宋天真 留言    2026-01-26 15:11:11

  2025.12.1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和许庄社区联合在祥和嘉苑下发的停止业主大会筹建物管会的通知后,在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中,为胡搅蛮缠到处无理由递交不合理诉求的人大开绿灯,无视相关规定,执意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尤其是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人进入物管会成员之中,并于2026.1.23日下午再次在祥和嘉苑张贴物管会成立公告。此举,严重破坏小区的团结稳定,也践踏了国纪法规。如果说,2年来那些到处递交不合理诉求的人是我小区不稳定根源的话,那么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和许庄社区物业办就是幕后帮凶或推手,正是两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才导致我小区的投诉事件频发。为此,强烈要求政府能够纠正南阳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和许庄社区物业办的错误行径,不再干涉小区的各项事务,做好人民公仆的份内之事。让业主们能够当家做主做好小区的事情。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已跟本人联系,沟通中胡先生称,自己为一楼商户,二楼住户家卫生间漏水,渗透一楼自家商铺中严重影响自家经营,已联系物业,并将问题反馈给物业管理员。管理员已于二楼商户沟通协商,现已维修完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沟通处理,谢谢配合!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因该小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期间,时间超时,经与筹备组沟通,先行组建物管会,待物管会组建后,由物管会履行职责,推进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该小区组建物管会工作,依据豫建行规(2023)6号文,按程序发布组建公告,于1月23日张贴组建情况公示,公示期间业主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按公示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