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高新区七里香溪9号楼小区物业非法入住[编号:784181]

  郭清盼 留言    2026-01-27 20:43:40

  南阳市鑫融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七里香溪小区存在2个物业情况,一期为正规宇信物业公司,二期9号楼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成立的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物业公司,强行入住小区物业,入住手续涉嫌非法,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涉嫌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高新区张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科于2025年11月11日已对南阳市鑫融置业有限公司下发了物业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截止今天为止,该物业仍在违法收取小区业主(5号楼、9号楼)物业费,该小区9号楼电梯竣工验收为2025年12月份,但是未收房入驻的业主,开发商成立的物业公司竟然还按2023年开始收取业主物业费,并对物业费与办证手续进行捆绑,不交物业费不给办证,不给钥匙,想要拿到房产证需要缴纳2023-2025全年物业费,要拿钥匙还要再交2026年物业费及2023-2026年公摊费,现在诉求是尽快取消南阳市鑫融置业有限公司成立的不合规物业,并在街道和社区及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物业方面的处理,与一期一样用宇信物业公司,希望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谢谢!

  已回复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1、关于两个物业问题,因开发历史原因,七里香溪物业与宇信物业正在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2、关于收房所交一系列费用问题,若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反映。

3、关于物业费问题,业主收到开发企业交房通知之日起,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交物业费与是否拿到房产证无关。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