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高新区百里奚南路,第九人民医院对面,乾豪大厦业主。 二、乾豪大厦《南阳市福华房地产》,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规定。 三、恳请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及有关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履职尽责,严格审查并深挖,追责、问责,督责问效,一查到底。 四、主要诉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认知。
乾豪大厦用地范围内有1400余平方米建筑物需要拆迁,消防车通道问题与乾豪大厦用地征迁密切相关,用地征迁问题解决,才能够彻底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