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9年冬,在西峡县黑烟镇林场工作,是一名全民合同工。1996年3月,我父亲(林场老干部)重病,场领导安排我护理我的父亲。1997年7月,父亲病逝,我曾几次要求回场上班,胡光成书记却要我在家等通知。我等了一年又一年,就是不见场里的通知。迫于无奈,于2018年6月13日,我去人劳局找出档案,谜团解开。我父亲1997年7月去世,而1999年元月,场里就中断我的养老保险关系。众所周知,我父亲在世,曾检举胡光成书记滥砍乱伐,他怀恨在心,公报私仇,把我的编制倒卖了。 根据【红头文件】人调发【1992】18号,我不在被辞退之情形,我也从未提出辞职,场里无理由辞退我。所以,我要求:西峡县黑烟镇林场赔偿我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并且找回我的编制,尽快安排我回场上班。 以上情况属实,请领导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