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回复为什么避重就轻??[编号:676642]

  莫言 留言    2019-05-22 08:23:03

  作为丽景苑小区的业主,对于政府部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们的回复,表示感谢!但是为什么回复的问题为什么避重就轻??丽景苑小区不仅仅是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最重要的是物业私吞大修基金长达十余年的问题!!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调查?为什么不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小区物业不是姓刘,物业法人是徐青泽儿子!针对大修基金的去向问题,我们小区业主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应,直到有了结果!!

  已回复
西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

你前期反映的问题转交两个单位分别办理,因各单位业务复杂程度不同,存在回复快慢之差,但不存在避重就轻。

依据“网信督办〔2019〕676130号” “市长留言板”网民留言督办通知》的内容,西峡县白羽北路丽景苑小区业主反映:1.开发商侵吞大修基金长达十年之久;2.开发企业法人妻子是房管局职工,儿子是西峡县市场发展中心职工,同时还是小区物业法人;3.相关职能部门不落实大修基金被侵吞的事;4.开发商是黑社会分子,恐吓、威胁反映问题的业主,相关部门睁只眼闭只眼;5.多次向房管局物业科、消防部门反映问题,都推诿、敷衍了事。

对此,该业主想知道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房管局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丽景苑小区位于西峡县白羽北路,该小区由西峡县中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法人代表张永福。物业则由西峡县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法人代表徐清泽。

处理意见

一、关于业主反映开发商侵吞大修基金长达十年之久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房管部门在银行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调查,丽景苑小区2007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竣工,设计户数为216户,已全部出售,目前常住户数为170余户。从2008年起至2015年,有191户业主陆续向专户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47919元。剩余25户业主,自向开发企业交了购房款后,未入住也未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网民反映开发商侵吞大修基金长达十年之久的问题与理不通,与情不实。

二、关于网民反映开发企业法人妻子是房管局职工,儿子是西峡县市场发展中心职工,同时还是小区物业法人的问题

丽景苑小区物业由西峡县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属前期物业。该物业企业于20085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11323675353461E(1-1),法定代表人为徐清泽,经营范围有住宅及办公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项目。

经查未发现该小区存在有违法经营现象。

网民反映开发企业法人妻子是房管局职工,儿子是西峡县市场发展中心职工的问题,该问题与物业活动无关,也超出了房管局的调查范围。

三、关于网民反映相关职能部门不落实大修基金被侵吞的问题

2008年起,我县开始成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欢迎各界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如发现有侵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的个人和团体,房管局将依法处理。

四、关于网民反映开发商是黑社会分子,恐吓、威胁反映问题的业主,相关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丽都物业公司在从事物业活动中,未发现该企业有涉黑行为,建议该网民据实提供依据,如有涉黑行为,可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五、关于网民反映多次向房管局物业科、消防部门反映问题,都推诿、敷衍了事的问题

房管局欢迎社会各界对房管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如发现有推诿、敷衍了事的行为,请向纪检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