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侵吞村民合法利益[编号:677873]

  庞海洋 留言    2019-06-16 08:44:09

  各位领导您好,今向你们反应问题如下:我系南阳市西峡县五里桥镇五里桥村前仓东队村民庞海洋,身份证号码:411330198905052015,自2011年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与金达小区开发商签订合同开发小组预留地(期间未进行公开招标,私下寻找的),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商定此事是说房屋开发共54套房,门面全归村民小组所有且经所有村民签字按手印同意,全组共49户一户一套房,剩余房源进行拍卖,用以补偿组里60岁以上老人养老,而今开始分房,队长和村民代表确说房屋现为48套,期中6套房子不翼而飞,与当初开会商量开发事宜时所说不一致,门面房只剩下一半且开发面积超标,村民利益被严重损坏,且村名庞合立(系本人大伯,一级残疾人,未成家,单独户口)在这次分房中未得到属于自己的房屋,利益受到损害,就庞合立这一问题多次向村组干部反应,未果,向镇一级领导反应情况,未果,两级领导相互扯皮推诿,又不能违规上访,着实为难,现将情况呈上,肯求市级领导青天大老爷关注,帮助小民大伯取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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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五里桥镇政府调查,感谢你对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