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峡县莲花路东城一品小区6#楼楼顶私自加盖房屋问题[编号:766842]

  毛朝军 留言    2024-08-28 12:41:58

  各位领导好,我是西峡县东城一品小区的业主,于2016年购买本小区6#楼16楼其中一户,并装修入住,根据开发商网签合同和不动产权证显示,本栋楼规划17层,但入住后发现楼顶已被顶层三家住户联和加盖,并在2018年期间将17层步梯出口加装不锈钢门,第17层电梯改为私人权限,虽然后来经消防协调将门拆除,电梯恢复,但楼顶加盖一层事实已成,只有东边留有门可以到楼顶,院内仅剩下十几平方的空余面积,本人和本栋楼其他多个业主就此事跟物业和业委会多次反馈无果。 根据高层住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住宅楼顶设计成平屋面,是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火灾和地震紧急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17楼三家业主未征得本栋楼其他业主同意,在楼顶私自加盖房屋,改变楼顶用途,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视本栋楼其他业主生命安全,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给出问题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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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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